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违法游戏产品等事项的通知

2006年04月20日
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第四批违法游戏产品等事项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打击违法游戏经营活动,规范游戏市场经营秩序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,根据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)和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等有关规定,经调查取证,现决定开展第四批违法游戏查处工作。

一、下列游戏产品含有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等违法内容:
1.《吸血莱恩II》
2.《惊悚空间》
3.《AV麻将(写真版)》(手机游戏)
4.《恐怖牢笼》(手机游戏)
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、通信、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传播上述违法游戏(包括各种升级版本)的网站、场所进行检查,一经发现,立即查禁、收缴或责令